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场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出席会议并通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办督查意见和曹建明检察长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通报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北京作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市之一,自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授权以来,全市三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紧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摸排,积极拓宽案源,依法履行诉前程序,稳步推进案件办理,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现了提起公益诉讼零的突破,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就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进一步增强推进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敬大力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在“十三五”时期“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监督体系”,体现了党和国家把检察机关置于国家权力监督与制约体系谋划和部署的宏伟构想,也对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要通过公益诉讼试点深化对检察监督规律性的认识,完善监督格局、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在13个试点省级院中,北京是唯一一个直辖市,充分体现了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信任。必须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高点定位、敢于担当,创一流、立标杆、做表率,切实在试点工作中发挥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作用。
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敬大力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办案为中心,以提起诉讼为重心,主动作为,综合施策,要着力解决案件线索问题,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准确把握上级部署的各自辖区的办案重点,办好重点领域案件;抓好提诉案件办理,层层抓落实、件件抓结果,提升办案质效;协调外部关系,争取支持和协作;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发现线索、调查核实、庭审应对等能力,推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狠抓任务落实
敬大力要求,全市各试点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行动起来,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市检察院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每月通报、实地督导、靠前指挥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并加强市级层面的沟通协调,为各试点检察院解决困难、排除阻力;加强研究论证,及时归纳梳理试点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做法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实践;发挥考评机制在推动工作方面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